(一)资助对象
经我区备案,2017年10月11日后取得3星级及以上“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星级企业”或杭州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。
(二)资助标准
对获得浙江省5星级、4星级、3星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分别给予10万元、6万元、3万元资助。对获得“杭州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”,给予5万元资助。对获得“全国人力资源诚信示范机构”的单位直接按照浙江省5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。同一机构获不同等级荣誉,按最高标准给予资助。
(三)申请材料
1.《江干区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助申请表》
2.认定结果公布文件。